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3.1.2 业绩要求 (1)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低于30km且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累计完成过里程不低于100km的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1)以上业绩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都予认可;2)上述所指的业绩包括联合体业绩(只认可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部分业绩)。
3.1.3 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近3年(2017年~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3.1.4 其他要求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为
2020年
12月
30 日上午9时00分至
2021年
1 月
5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即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效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
404758597@qq.com;同时将报名材料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邮寄至招标人办公室
(以寄出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昌运宫17号北京市政大厦201室,崔先生收,电话13697560312。
报名材料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委托经办人事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等信息)一套,以上报名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招标人收到报名材料后(线上或线下),将对投标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收到后须将书面回执(回执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七)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
投标人邮寄给招标人的报名材料需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人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完全一致,否则视报名无效。